在台灣,有一位非常出名的老藝術家、資深女歌手,名叫陳盈潔。
她發表過《海海人生》、《破浪人生》等膾炙人口的歌曲,被奉為「台灣歌壇大姐大」。
不過,這樣一位優秀的老藝術家,卻被牽扯進了教唆他人、又欠債不還的案件,瞬間人設崩塌!
1月15日,有媒體報道,涉嫌教唆罪的66歲女星陳盈潔出席庭審,曝出了很多事情內幕。
2011年,因為陳盈潔演藝收入銳減,就找了一位已經認識十幾年的好友借貸,想要渡過難關。
她與自己的大姐一同來到好友家中,以要在廈門舉辦活動為由,想要借280萬台幣周轉。
不過,其好友認為金額過高,害怕陳盈潔無法還上,于是提出了要求「必須有人能夠作擔保」,在詢問之后發現,陳盈潔與大姐目前所住的房子,其實是她們的小妹所有,于是進一步要求將其小妹列為「擔保人」。
雙方在爭執過后,就離開了。
第2天, 陳盈潔的大姐又一次來到其好友的家中,選擇在借款條上,偽造了小妹的姓名,并且填上她的身份證號碼,好友這才答應借錢給她們。
沒有想到的是,陳盈潔一直無法償還這筆欠款,好友無奈之下,拿著借款條將她們告上了法院,申請對陳盈潔小妹的房產進行強制執行。
對此感到莫名其妙的陳盈潔小妹,從馬來西亞趕回了台灣,想要救回自己的房子。
不知道是不是對于此事懷有愧疚之心,大姐選擇投案自首,承認自己冒用小妹之名借下巨額貸款,因此被判刑1年7個月,緩刑3年。
而陳盈潔卻拒不承認自己涉嫌教唆姐姐偽造簽名這件事,堅持稱「我絕對沒有叫我姐寫小妹的名字,是好友教唆的」!
不過法院在一審中認定,第一天,大姐不肯擅自簽名,說明她并沒有因為好友的話而萌生犯罪的想法,後來是因為陳盈潔的不斷施壓,第二天才選擇犯罪的。
因此,陳盈潔的教唆罪成立,應該判刑3年2個月,而對于自己被判刑這件事并不滿意的陳盈潔選擇上訴。
開庭時,陳盈潔仍然稱自己沒有叫姐姐偽造簽名,要求改判無罪。
其好友在法庭上直接指責陳盈潔,稱其「惡意欺詐,擺明了要騙錢」,要求她至少先還一半,其他的再分期付款。
不過陳盈潔非常無所謂的說,自己沒有太多收入,也沒有存款,最多一個月還1萬5台幣,同時還指責對方說「他才是騙子」,稱自己只拿到了44萬多台幣,并沒有順利拿到所有的錢。
事情曝光后,網友們也是被她拒不認賬的事情震驚了,紛紛在底下吐槽「沒有想到如此優秀的老藝術家竟然淪落至此」,「從未見過如此厚顏無恥之人」。
當年憑借一首歌就火遍大江南北的陳盈潔,曾經也是眾人追捧的對象,經歷了這場風波之后,如今的她沒有了當時的無限風光,網上還有著對她鋪天蓋地的質疑,想想也是令人唏噓不已了。